風聲大ㄚ~~
你是說...........
你想把鐵門搖控器交給愛看書的客人
請他幫你顧店賺錢
然後你陪他女兒搭公車
是嗎?
你是說...........
你想把鐵門搖控器交給愛看書的客人
請他幫你顧店賺錢
然後你陪他女兒搭公車
是嗎?
小精靈 寫到:風聲大ㄚ~~
你是說...........
你想把鐵門搖控器交給愛看書的客人
請他幫你顧店賺錢
然後你陪他女兒搭公車
是嗎?
風聲 寫到:小胖 寫到:
事實就是事實。
事實就是事實
嗯! 好吧! 那就再來看看一些事實吧!
在2014年02月07日。
也就是我的租書店因為大整修
被全國各大新聞媒體大幅報導之前的一個月前。
我們有另一個同業也因為一件事情上了新聞。
以下是這一個新聞的連結與報導。
打錯金額挨告 低薪不熟電腦不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207/340379/
蘋果日報
2014年02月07日20:23
宜蘭縣1名37歲的俞姓女租書店員,去年因不熟悉電腦扣款系統, 3次輸錯資料,讓林姓雇主損失台幣437元;另2次代碼輸錯,共造成客人損失台幣513元,雇主認為俞女涉及圖利不法,告俞女背信罪。
檢方今偵結,以俞女一開始就告知雇主她不熟電腦相關操作,也因這樣找工作不易,所以才願意屈就台幣8,500元月薪(遠低於法定規定1萬9047元基本工資規定),會一連串出錯也全是不熟電腦所致。另也無證據,證明俞女將雇主損失占為己有,全案予以不起訴。(游芳男/宜蘭報導)
這個事實與我無關。我只是湊巧知道而已。
不知道這是哪一家店? 這個方式代表了什麼意義? 我想同業們心中皆雪亮。
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想必要查出是哪一個同業?
為了什麼事情打這個官司?
都會有人知道。
實際上我後來也是聽一個客人說的內幕消息
這個客人姓王,他也經常去那一間店租書。
他說他知道那個女人。
原因呢? 是連一個月8500元的薪水,這個同業都不願意付,
積欠了幾個月的薪水。那個女人的家人去找這個同業討薪水。
王先生親眼看過好幾次這種情形。
但是這個同業還是不願意付薪水。
卻找了一些小錯來告這個女員工,
或許他希望這樣子就可以不用付薪水吧?
所以其實我看到新聞還納悶?
幹嘛為了1000元不到的金額上法院咧?
浪費的時間精力都不只這區區950元了啊?
於是,這樣才解釋的通了。
我是風聲。我聽聞了不少風聲。也知道有些人風聲實在不怎麼好。
已經處處忍讓。但是某些同業的作法實在不能算是正義。
我們知道,只是一直不願意公開講。
事實就是事實。 該是時候讓大家知道事實了。
阿娟 寫到:太難懂了....
lightwen 寫到:最近租書店出現在偶像劇只有在"喜歡一個人"這部片,可是篇幅少,沒多大的迴響
我們租書業應該沒法像"22k夢想高飛"一樣有資金專門為壽險業來訂作劇情
但如果能有偶像劇為這個產業衝衝人氣多加篇幅,說不定會救了整個產業
其實租書店很特別的...
每天遇到的客人,想要看書卻不想買花多錢新書的客人...內心是很掙扎的,
每日出版的書籍,想要拆卻擔心害怕沒人看的老闆心態,
這些都充滿衝突點,有衝突就有高潮.....
建議可以擺個主要人物在租書店工作,篇幅增加,為這個被網路打慘的產業發出些殘喘的口氣,
也讓看眾回憶起學生時期的童年......
風聲 寫到:我元旦一月一日又辦了一個活動。
活動的起因是因為我在臉書上po了一篇文章。
2014年12月29日 10:10 ·
我的智商有123,高一那一年測出來的。不過那沒有用,我還是經常做出一些很白痴的事情。
譬如說這一次,我寫了張海報,說我要去參加朋友婚禮。店休一天。
結果,我把海報貼在玻璃門上頭。然後離開的時候把鐵門拉下來就前往基隆了。
(摔筆)這樣是誰看得到海報啊?
真的是有白痴到。⋯⋯
結果就是,一堆客人打電話來罵說為什麼沒開店?然後我一個一個道歉解釋。並且在回來之後,面對滿滿的還書箱。
結果就有一個學長在我臉書留言.......
為懲罰老闆的白痴行為,本店於2015年元旦特舉辦[四小時免費租書活動],只要是會員,於元旦12:00-16:00之間均可免費租書,每位會員可享租書十本免費之特殊服務
然後我就說....
好。學長說話了。有一間漫畫書店照辦。
於是我隔天我就寫了pop公告出去了。
有一間漫畫書店正式公告。
《七周年慶特別活動-元旦四小時免費租書十本。》
為答謝客戶們長期以來的支持與包容,並且也懲罰老闆經常性的任性翹班不開店跑出去玩,前幾天去喝喜酒的時候還白痴到把海報公佈在鐵捲門內。
於是在我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系第七屆學長的建議下,有一間漫畫書店的老闆決定舉辦這個活動讓客人們爽一下。
活動辦法很簡單。
凡『有一間漫畫書店』的會員。在2015年1月1日的12:00到16:00這四個小時之內來租書。每人可以免費租10本。
不限制書籍種類,漫畫小說皆可。也不管是否新舊書。也沒有說必須辦會員多久以上
就算是當天新辦的會員也行。
以上。請各位客戶不要客氣。
老闆不是經常這麼慷慨。
完畢。
還真的是挺白痴隨性的一個企劃案。哈哈。
shalem310 寫到:
風聲~~
我愛這個企畫~我今年生日我就來做這一個活動~~
謝啦!!
我前二天在宜蘭跑跳~~玩耍~~,原本要去你那裡喇迪賽~但是朋友病了就匆匆走了~~
等我阿~~我再去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