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中華文化與中國人民的利益,1377準備聯合羅貫中後人、吳承恩後人狀告日本所有抄襲中華文化的遊戲,岸本齊史,以及所有發行獲利的商家,如集英社等等,他們必須支付給中國版權費。在此我們鄭重要求:所有抄襲中國文化的日本公司必須正式道歉並支付中國版權費用,集英社必須停止抄襲了中國文化的《火影忍者》的商業運作,岸本齊史必須公正道歉。」
http://ck101.com/thread-2701173-1-1.html
這是肯定在炒作
如果這真能告成,那好玩了,三國志 七龍珠 類的都比火影賺的多吧
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相關條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現在不景氣凡事告告看能賺就好不能賺沒損失,反正大陸法院是大陸政府開的,台灣不可能告的成的事,大陸那邊還真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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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肯定在炒作
如果這真能告成,那好玩了,三國志 七龍珠 類的都比火影賺的多吧
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相關條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現在不景氣凡事告告看能賺就好不能賺沒損失,反正大陸法院是大陸政府開的,台灣不可能告的成的事,大陸那邊還真難說。
小廖 在 周一 4月 22 2013, 14:34 作了第 1 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