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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精靈
lamduncan21
風聲
林哈哈哈哈哈
8 posters
好像租書店的情況..各位看一下吧
風聲- 熱心會員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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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亞特蘭提斯
注冊日期 : 2009-10-06
重點在於
人家的確沒偷。他只是白看。不讓他看就好了。沒必要講那種話。
不過反正到了檢察官那邊這個就沒了啦!
那個看人家白書的也不是完全站在正義的一方。檢察官不會起訴的。
新聞而已。
人家的確沒偷。他只是白看。不讓他看就好了。沒必要講那種話。
不過反正到了檢察官那邊這個就沒了啦!
那個看人家白書的也不是完全站在正義的一方。檢察官不會起訴的。
新聞而已。
風聲 在 周五 1月 30 2015, 16:09 作了第 1 次修改
lamduncan21- 熱心會員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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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問自取為之賊.這應該叫做竊佔比較合適
不過我個人也不喜歡沒問過店家就自己翻看的
多少要先貼張禁止翻閱標籤
畢竟報紙看完就會失去購買意義.像我家隔壁鄰居就沒有自己訂購報紙過
每天來店裡買東西順便把報紙借去看一下.看完放回來要不是他購買菸酒量大
我老爸說還真的很想抱怨兩句
而且很多看完就會亂放的客人也不少.每次看完正反面都沒再管就隨便放.版面都亂了
看超商客人量大.這種客人多的話.說真格的只是增加工作負擔而已
不過我個人也不喜歡沒問過店家就自己翻看的
多少要先貼張禁止翻閱標籤
畢竟報紙看完就會失去購買意義.像我家隔壁鄰居就沒有自己訂購報紙過
每天來店裡買東西順便把報紙借去看一下.看完放回來要不是他購買菸酒量大
我老爸說還真的很想抱怨兩句
而且很多看完就會亂放的客人也不少.每次看完正反面都沒再管就隨便放.版面都亂了
看超商客人量大.這種客人多的話.說真格的只是增加工作負擔而已
小精靈- 熱心會員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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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10-03-03
所以..照這麼說風聲 寫到:重點在於
人家的確沒偷。他只是白看。不讓他看就好了。沒必要講那種話。
不過反正到了檢察官那邊這個就沒了啦!
那個看人家白書的也不是完全站在正義的一方。檢察官不會起訴的。
新聞而已。
溜進電影院,也只是白看..
溜進演唱會,也只是白看..
不讓溜進去就好了?
溜進去是他本事..
偷拍有罪,偷看有理.......
瀑布不是布,偷看不是偷..
這就難怪..."盜版不是盜"..了
檢察官不但要起訴,法官還要判他戴墨鏡罰站超商前.
手裡舉個牌子...寫著"偷看報紙挖眼睛"
風聲- 熱心會員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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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亞特蘭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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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精靈 寫到:
所以..照這麼說
溜進電影院,也只是白看..
溜進演唱會,也只是白看..
不讓溜進去就好了?
溜進去是他本事..
偷拍有罪,偷看有理.......
瀑布不是布,偷看不是偷..
這就難怪..."盜版不是盜"..了
水啦!
所以那個店家也可以告那個白看書的客人啊!
因為小精靈的這個邏輯是說的通的。
這就是法律啊!
很爛。但是檢察官就是只看一個小角度而已。
我沒打過官司之前我也不知道原來法院是這樣在運作的?
白看書的人之所以能提告。是在於店家的言語態度上有瑕疵。
但是店家更有理由提告。因為他營業上蒙受損失。
報紙雜誌被白看白翻了。
就是像我們也經常會很度爛那種來到我們店裡亂翻書白看趕不走的客人一樣。
只是誰會無聊到去告這種事情?
(咦? 搞不好有一個。 哈哈哈 )
然而....
新聞報導裡面說的 沒攜出,沒藏匿,沒犯法。
那是警察說的。 不是法官說的喔!
所以溜進電影院, 沒攜出,沒藏匿,就沒犯法嗎?
溜進江蕙的演唱會, 沒攜出,沒藏匿,就沒犯法嗎?
嗯哼。
以上。
證明小精靈的邏輯是正確的。
風聲 在 周五 1月 30 2015, 17:14 作了第 1 次修改
漫畫怪人- 熱心會員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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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有明訂在店內翻閱書籍一律視同租借或是內閱,否則客人看書為何會有罪?小精靈 寫到:所以..照這麼說風聲 寫到:重點在於
人家的確沒偷。他只是白看。不讓他看就好了。沒必要講那種話。
不過反正到了檢察官那邊這個就沒了啦!
那個看人家白書的也不是完全站在正義的一方。檢察官不會起訴的。
新聞而已。
溜進電影院,也只是白看..
溜進演唱會,也只是白看..
不讓溜進去就好了?
溜進去是他本事..
偷拍有罪,偷看有理.......
瀑布不是布,偷看不是偷..
這就難怪..."盜版不是盜"..了
檢察官不但要起訴,法官還要判他戴墨鏡罰站超商前.
手裡舉個牌子...寫著"偷看報紙挖眼睛"
真的想杜絕那就在店裡大門.櫃檯.書櫃.牆壁上貼個公告,在店內翻閱書籍一律視同外借或是內閱,如果客人不付錢就是不當得利。
漫畫怪人 在 周五 1月 30 2015, 18:21 作了第 1 次修改
漫畫怪人- 熱心會員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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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有規定不能偷拍女生裙底風光小精靈 寫到:小姐的裙底要寫"禁止偷拍"嗎?
偷拍行為,惟被偷拍涉及被害人隱私的部分,如女性胸部、私處等皆為不對外公開之部分,那就有罪了。
可惜法律沒有規定白看書也有罪。
不然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整家店的書都套塑膠袋,然後袋子上面寫打開視同租借,也是可以的^^。
ichiro51- 熱心會員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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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好像租書店的情況..各位看一下吧
套句柯P說的漫畫怪人 寫到:
不然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整家店的書都套塑膠袋,然後袋子上面寫打開視同租借,也是可以的^^。
一切都合法,但社會觀感不好
漫畫怪人- 熱心會員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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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好像租書店的情況..各位看一下吧
一語道破~~~~~~~~~~~~~~~~ichiro51 寫到:套句柯P說的漫畫怪人 寫到:
不然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整家店的書都套塑膠袋,然後袋子上面寫打開視同租借,也是可以的^^。
一切都合法,但社會觀感不好
風聲- 熱心會員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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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亞特蘭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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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樓
回復: 好像租書店的情況..各位看一下吧
感謝! 扣我威望的人。
放心。我不會生氣的。 哈哈哈!
不管你是因為什麼原因讓你看不爽我的發言。
只要你覺得你想要負我威望。 就歡迎你繼續。
那個東西不值錢。
放心。我不會生氣的。 哈哈哈!
不管你是因為什麼原因讓你看不爽我的發言。
只要你覺得你想要負我威望。 就歡迎你繼續。
那個東西不值錢。
小廖- 熱心會員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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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樓
回復: 好像租書店的情況..各位看一下吧
超商在沒有營利的情況之下早晚不會再進那些書報
就好像很多店已經不進雜誌周刊一樣的道理,被早
佔便宜是令人很不爽的,更別說是在收入大減的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