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中華電信接了某音樂機構的推廣業務
針對店家播放音樂問題招攬業務順便講一下
公開場合播放是違法的下個月會有突擊取締廣播音樂
小腳阿宏 在 周二 12月 28 2010, 17:57 作了第 1 次修改
因為電信警察屬於他們 的業務 真是球員兼裁判瞌睡海豚 寫到:為什麼是中華電信抓?
不對ㄚ!電信警察屬於警政署管轄,跟中華電信無關.tom 寫到:因為電信警察屬於他們 的業務 真是球員兼裁判瞌睡海豚 寫到:為什麼是中華電信抓?
pure 寫到:慢慢慢慢..各位大大
抱歉我有聽沒有懂..請問意思是,店裡不能放廣播嗎??
小腳阿宏 寫到:拍謝
沒寫清楚
是我接到電話推銷(中華電信)我不想繳錢就如此說了
現在1個月要500元(據說很便宜)以前好像1200元
店內播放擁有版權的音樂是不合法的
好笑 寫到:建議啦
等人上門後...再考慮繳錢啦
因你現在自動上門...真的..照有繳錢的同業經驗...
越守法的人...政府越愛找這些人麻煩...
到時人家上門...再裝傻說不知耶...然後再乖乖的去付錢就好了...
kallot 寫到:
會派人錄音錄影...然後再問你家有沒有授權..
然後就被提告侵權...
以下是之前的案例
違反著作權? 聽警廣挨告 客運駕駛無奈
更新日期:2008/10/13 00:04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開車聽廣播路況居然也會被告!台中客運一名呂姓司機,上班時因為聽警廣路況,沒想到主持人播了被音樂協會認定是沒有著作權的音樂,還將提告向客運公司求償70萬元,呂姓駕駛說,開車開了30年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形,直呼真的是太意外了!
國道一號北上在174公里中清和大雅交流道處車子很多,按下收音機開關,李姓駕駛一如往常準備開車上路,也就是這個動作,讓他現在可能得吃上官司,被求償70萬元。
司機呂貴生:「很不合理!真的很不合理,路況是給我聽的,不是給客人聽,因為有了路況,我本身開車也順,客人也很安全。」
擔任客運駕駛的呂先生習慣上國道前收聽警廣的路況,沒想到警廣播出音樂卻害他被告違反音樂著作權,公司為此緊急貼出這張公告,要所有同仁禁止在車上聽廣播或看電視,同事也為他抱屈。
呂貴生同事:「其實我們放音樂也是給車上…因為長途在車上,給乘客一個放鬆的心情這樣子,可以說休息一下,但現在也都不敢了。」
雖然公司上下覺得這樣的情況被認為違反著作權,實在是有點無辜,但音樂協會表示,一切就事論事,依法辦理。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董事長吳楚楚表示,「公車司機把公車跟協會取得授權是這個問題而已,有授權他播什麼東西都沒有關係,他沒有取得授權,他也可以播,但不要播我們管理的音樂。」
音樂著作權協會強調捍衛著作權立場不變,他們跟警廣之間本來就有官司在進行,但公車司機的行為是否觸法?只能靜待法官給雙方一個合理裁判。(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尚賢、葉弘傑 )
火鍋店播音樂 老闆吃官司
糖白甘蔗涮涮鍋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分店,因在店內「轉播」有線音樂頻道播放的十首歌,被控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以該分店未經授權,擅自公開播送有線音樂頻道歌曲,將該涮涮鍋連鎖店負責人孔相涼起訴。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提告訴指出,去年九月廿日該涮涮鍋南京東路分店公開播放接收自九太有線音樂頻道歌曲,共計有錯過、男人不該讓女人流淚等十首歌,被該協會人員錄音存證。
檢方偵訊時,孔相涼(五十一歲)承認確有播音樂,但聲稱不知道這樣也犯法。
孔相涼不是類似案件被起訴的第一人。今年五月,中部一家知名連鎖大飯店在大廳播放有線電視,飯店林姓老闆遭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控告,檢方將他起訴,求處三個月徒刑及宣告緩刑;後來雙方和解,協會撤回告訴。
九十四年五月,全台知名休閒服飾連鎖店「unicornhouse」未經授權在門市內播放CD音樂,檢方將負責人吳祚大依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起訴。法院審理認為,吳祚大沒有授權門市播放,判決無罪。
在公開場所播放未經授權的音樂或影片,依法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台北地檢署查緝智財權專組主任檢察官張紹斌表示,有無違反公開播送權,有「公開場所」、「行為人是否藉由公開播送間接獲利」此兩個認定的要點,例如火鍋店、餐廳播放輕柔音樂,增進進餐氣氛,提升餐廳格調以吸引客人上門,這就是間接獲利,必須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