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料來源 台灣法律網
展燕庭公司於網頁廣告上刊載「免加盟金」廣告不實及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罰10萬元
文 / 站務3 【台灣法律網】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0年12月7日第1048次委員會議通過,展燕庭國際行銷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展燕庭公司)於網頁廣告上刊載「免加盟金」,就服務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另展燕庭公司未於與交易相對人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營業地址及上一年度解除、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等重要交易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併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展燕庭公司於「Yahoo!奇摩部落格」揭載「免加盟金」,但展燕庭公司之加盟合約書第1章第1條規定加盟店應給付17萬元加盟簽約定金;又展燕庭公司42家加盟店中即有40家支付簽約金6萬元至17萬元不等,與前述廣告上所宣稱「免加盟金」明顯不符,核屬虛偽不實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另外,展燕庭公司提供予加盟店之加盟合約書、開店費用估價、網站資訊等書面資料,並未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載明「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營業地址及上一年度解除、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等重要交易資訊之內容。前述資訊為有意加盟者評估該加盟品牌之成長性、品牌內競爭程度、品牌穩定性之重要交易資訊,展燕庭公司未於與交易相對人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完整揭露前開交易資訊,將妨礙交易相對人作成正確之交易判斷,對交易相對人顯失公平且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
附:
「公平交易法」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32&docid=167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